主耶穌,我愛你
My Jesus, I Love Thee
本文原刊於台灣浸信會女傳道聯會 新女光 期刊
作者:周瑞芳牧師
當我們看到這個世代的年輕人,他們的穿著打扮、動作行為,你是不是常常也會聽到有些人說:「唉,真是世風日下,我們這些年輕人越來越沒有規矩。」
但各位是否知道在兩千五百年前,那位非常有名的大哲學家柏拉圖,他曾經發出同樣的感歎;他說:「當今的年輕人真是非常地叛逆,他們只管自己享受,而且非常地不負責任。」另外蘇格拉底這位哲學家也說:「哦,這些年輕人對於年長的一點都不尊重,而且對長輩、對權柄都不服從的。」
你看,這麼多年以前的人也跟我們有同樣的感歎和抱怨,更有趣的是:在一個六千年前埃及人的墳墓當中,曾經刻著這麼一段話,他說:「我們現在真是活在一個走下坡的時代,年輕人再也不尊敬他們的父母親了。他們這樣子的無理,而且沒有耐性,他們非常不節制,整天只知道享受快樂。」
所以您聽完這些當年的評語,你是不是覺得也挺有意思的。因為每一個世代,我們都看見:人好像在走下坡,尤其是年輕人。
但是,感謝神,也就在每一個世代,即使看起來好像是在走下坡,但是我們卻常常能夠看到,神興起愛祂的、敬畏祂的年輕人出來。如果我們回到舊約的時代,我們看到當年的約瑟,還有在巴比倫的但以理,和當年的大衛王,都是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被神揀選,成為神所重用的人。
在新約,首先我們就看到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當時她也就只是一位十來歲的女孩,但是蒙了神大恩揀選,成為耶穌基督的母親。在近代也有很多的年輕人,很早就成為神所重用的,比如說――司布真,他講道時常常因為會眾看見他是這麼的年輕,就對他產生了懷疑和不尊敬。所以他常常說:「請你們不要介意我的年紀,但願你們常常思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祂的寶貴。」所以如果我們仔細觀察我們周圍,我們仍然能發現:神一直不停地在揀選很多的年輕人來歸向祂,來愛祂。
今天要介紹的這首聖詩,就是由一位十六歲的年輕人所寫下來的。這首聖詩開頭的第一句就是:主耶穌,我愛你。My Jesus, I love Thee.
主耶穌,我愛你,深知我屬你,
My Jesus, I love Thee, I know Thou art mine;
世上罪中宴樂,為你願丟棄;
For Thee all the follies of sin I resign;
因你是我救主,還清我罪債;
My gracious Redeemer, my Savior art Thou;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If ever I loved Thee, my Jesus, ’tis now.
這位十六歲的年輕人是誰呢?他就是費司通弟兄(William R. Featherstone 1846-1873) 1846年他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婁市,從小跟著父母親參加當地的衛理公會。在十六歲那年,他才與耶穌基督有了一個真正的關係,他才明白耶穌基督是怎麼樣的愛他,因為愛他的緣故,為他死在十字架上,救贖他,赦免了他的罪過,而且賜給他永遠的生命。所以他在寫這首詩歌的時候,從心裡發出來對耶穌基督的愛慕和讚美。
費司通在寫了這首詩之後,就寄給他在美國加州洛杉磯的姑姑,後來在1864年以「無名氏」發表在英國的一本聖詩集裡面。在那個時代,神揀選了他,使用了他,寫出這麼一首優美的聖詩,成為直到今天,眾多的詩本裡頭都一定會收集的一首聖詩,而且是許許多多基督徒們都非常喜愛唱的。因為藉著這首聖詩,我們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像費司通一樣地,向神表達我們的愛,表達我們的敬拜。
這首詩歌為什麼這麼寶貴呢?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它的歌詞。它說:「主耶穌,我愛你,深知我屬你,」原文:I know Thou art mine,意思是:哦!我知道你是我的。「世上罪中宴樂,為你願丟棄;」這裡表明:一個基督徒願意因為耶穌基督的關係,捨棄世界上罪裡面的宴樂。這就是生命的大改變。
接著它說:「因你是我救主,還清我罪債。」為什麼能把世界上的罪和宴樂都捨棄呢?那是因為他真的體驗到了耶穌基督成為他的救主,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就還清了他的罪債。因為活在罪裡的人是欠罪的債,自己沒有辦法自救,無法把自己從罪中拔出來,耶穌基督就來將我們從罪的捆綁當中救贖出來。
從第一節一直到第四節的最後,費司通總是用同一句話作為結束,就是「If ever I loved Thee, my Jesus, ’tis now.」中文意思為:如果我能愛耶穌的話,如今就是了,如今就更親愛,更愛主。
那位自稱是主所愛的門徒,也就是使徒約翰,他所寫的〈約翰壹書〉還有他所寫的福音書,裡面充滿了描寫主的愛,也常常鼓勵、提醒我們彼此相愛。他在約翰壹書四章說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;「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。因為神就是愛。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,使我們藉著他得生,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。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。這就是愛了。」
費司通這位小弟兄,他對主耶穌的愛、神的愛和神所做的,他非常地清楚。他的第二節歌詞這麼說:「主耶穌,我愛你,因你先愛我,被釘十字架上,為贖我罪過;你戴荊棘冠冕,受淩辱陷害;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」他所寫的是真的,將神的話寫了出來,而且他也看到了耶穌基督戴著荊棘的冠冕,為他受到淩辱陷害。
我們接著看,一個人得救了,然後呢?費司通這位年輕人在這裡接著寫了,就是第三節「無論生活存留,我愛慕耶穌,在世尚存一息,仍頌揚我主。」他在這裡寫了:當他仍然活在這個世上的時候,只要有生命氣息,他就歌頌讚揚他的主。這就是他每天的生活。其實我們也可以說:這就是基督徒每一天的敬拜生活。我們每一天都可以藉著這樣的詩歌,也可以藉著神的話來到神的面前敬拜、讚美祂。
所以他接著說:「死亡陰影臨到,還要讚美不停。」這就像曾經有人說:基督徒是最知道怎麼樣面對死亡的。基督徒所以能夠不畏懼死亡,那是因為他們天天都有主耶穌基督的同在,對他們來說,他們已經有了那永遠的生命,死亡就不值得懼怕。所以難怪有人說:一個能夠真正知道怎麼樣面對死亡的人,才知道怎麼樣活著。
這首詩歌的最後一節,也就是第四節,可以看出費司通這位年輕人,是從小受過了很深、很廣的聖詩訓練,所以他所寫的詞句、用字,還有裡頭的含義都是非常的工整,而且是配合聖詩的一個題材。很多的聖詩在最後一節,所要提到的就是將來的事情,也就是主耶穌再來,或者是將來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回到天家的事。所以他第四節說:「在榮美的天宮,快樂無盡期,在光明的美地,永遠敬拜你。」所描寫的就是聖經最後一卷書〈啟示錄〉所描寫的。所以費司通不但是能寫詩,他的詩裡面所引用的也表現出他真的是熟讀了聖經,因為在那裡,那是一個最美好的地方,充滿了榮耀的地方;在那裡,就要永遠地進入敬拜神,與神在一起的地方。
第四節下半段「戴上華麗冠冕,歌頌大主宰。」我們有一天在天上一起敬拜神的時候,我們每個人都會戴上華麗冠冕,就是主所要賜給我們的,在那裡歌頌我們所愛的神。
如果各位有興趣,可以多研究一下他的原文,就是英文。為什麼說他寫的這麼好呢?就是因為費司通的整個用字、詩句的對仗,是非常非常有學問的。除了他使用的押韻都是非常的完善之外,這首聖詩的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節的倒數第二句,以英文來看的話是非常奇妙的,第二節「I love Thee for wearing the thorns on Thy brow」,brow就是眉毛、就是眉頭,這裡是指:耶穌基督因為愛我的緣故,在祂額頭上,就在眉頭上為我戴了那荊棘的冠冕。第三節「And say when the death dew lies cold on my brow」,描述著:當死亡來臨的時候,那死亡的露水好像就滴在我的額頭上。第四節「I’ll sing with the glittering crown on my brow」這是第三次用brow,但是他說的是:將來那一天,我要戴上華麗的冠冕,在真神,我的救主,這位大主宰的面前,歌頌祂。而那個華麗的冠冕戴在哪裡呢?也就是在同樣的位置。所以盼望各位能夠深入的去欣賞這首聖詩。
有一個故事說到當年在紐約有一位很有名的女演員,她在經過一個房子的時候,發現這個房子的門是開著的,為什麼門開著呢?因為在靠近門口的地方躺著一位臉色蒼白、得了重病的女孩子。她經常把門打開著,就能夠看見來來往往從她門前走過的人們。所以這位女演員她就停下來、走進去,想去安慰這位少女。結果沒有想到,反而她自己得到了很多的幫助。因為這位女孩子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,她在自己病痛中的忍耐以及對神的愛和順服,使這女演員非常地感動。
在這次談話中,女演員發現自己所擁有的,都是很虛浮而且是暫時的,她的內心其實常常感到的是空虛和苦悶。但是這位年輕的女孩,雖然有病在身,卻有從耶穌基督那裡來的喜樂和平安。在病痛中的這女孩勸這位有名的女演員接受耶穌做她的救主,她竟然答應了,就在那個時候,她的生命有了改變。她意識到:作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很難在她原來的生活當中繼續地活下去,因此她決定要改行。
但是她的父親就是戲院的經理,而且她自己本身又是大家最喜愛、最羡慕的一顆紅星,如果她離開演藝行業,必然會嚴重地影響到她父親的票房收入;當然,父親是絕對地反對。這位女演員也非常愛她的父親,不願意不顧念她父親,可是她更愛主耶穌,最後她答應父親,當天晚上仍然照常地演出。那天晚上,戲院裡坐滿了觀眾,當大家用掌聲歡迎她走到台前,燈光也照射在她美麗的臉上的時候,她開始唱:
主耶穌,我愛你,深知我屬你,
世上罪中宴樂,為你願丟棄;
因你是我救主,還清我罪債;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當她唱著這首《主耶穌,我愛你》的時候,觀眾都屏息傾聽,非常地震驚,而且大受感動。從此,這位被觀眾所喜愛、在演藝事業上可能更加輝煌的女演員,放下了燈光燦爛的舞臺。而她的父親,也因為親眼看見女兒的改變,受了很大的影響和感動,不久這位父親也信了主,他和女兒兩個人一起開始同工,後來帶領了很多人信主。
《主耶穌,我愛你》這是一首向救主表達愛慕、讚美的詩歌。它不論在個人每一天的敬拜當中、主日的會眾崇拜當中,或者是禱告會裡面,都非常地合適吟唱。
為這首詩歌譜曲的是戈登博士(Adoniram J. Gordon 1836-1895)。他也是一位非常愛主的牧師,常常領人歸主,他不但有許多音樂的作品,也寫過許多靈修的書籍,這首聖詩的調名就是Gordon,使用的就是戈登博士的名字,它的樂律是四個11(11 11 11 11),也就是以11個字為一句,一共四次。我們相信這首詩歌在教會聖詩歷史當中是永垂不朽的。
但願這首聖詩能夠成為您心中的詩歌。每當想到一百五十年前,那位十六歲的年輕人費司通,他是這樣地愛主,我們豈不是更應該和他一樣地愛我們的主嗎?讓我們在每一天的敬拜讚美當中,都能夠說:「主耶穌,我愛你!」
詞:William R. Featherstone 曲:Adoniram J. Gordon
(一)主耶穌,我愛你,深知我屬你,
世上罪中宴樂,為你願丟棄;
因你是我救主,還清我罪債;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(二)主耶穌,我愛你,因你先愛我,
被釘十字架上,為贖我罪過;
你戴荊棘冠冕,受淩辱陷害;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(三)無論生活存留,我愛慕耶穌,
在世尚存一息,仍頌揚我主;
死亡陰影臨到,還讚美不住;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(四)在榮美的天宮,快樂無盡期,
在光明的美地,永遠敬拜禰;
戴上華麗冠冕,歌頌大主宰;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My Jesus, I love Thee.(英文歌詞)
(一)My Jesus, I love Thee, I know Thou art mine;
For Thee all the follies of sin I resign;
My gracious Redeemer, my Savior art Thou;
If ever I loved Thee, my Jesus, ’tis now.
(二)I love Thee because Thou hast first loved me,
And purchased my pardon on Calvary’s tree;
I love Thee for wearing the thorns on Thy brow;
If ever I loved Thee, my Jesus, ’tis now.
(三)I’ll love Thee in life, I will love Thee in death,
And praise Thee as long as Thou lendest me breath;
And say when the death dew lies cold on my brow,
If ever I loved Thee, my Jesus, ’tis now.
(四)In mansions of glory and endless delight,
I’ll ever adore Thee in heaven so bright;
I’ll sing with the glittering crown on my brow,
If ever I loved Thee, my Jesus, ’tis now.
* 此處的編曲者是Dan Forrest, 他的合唱作品非常受詩班的喜愛。這首編曲中表達出了 作詞人Featherston這位年輕人對主耶穌的認識和愛慕。
* 司琴的姐妹彈琴的力度、技巧、闡釋 都說明她的內在。不但了解歌詞也深深知道如何由指尖表達出來。那種細緻專注的每一個音符都能讓人的心靈迴響。可見她不僅僅是一位鋼琴家,也是位有主、認識主、愛主的姐妹。
* 可以看得出來這位男高音,他是十分謹慎地在表達這首詩歌。這是獨唱者最難的功夫。他必須專注於歌詞才能確切地唱出歌詞的意思。若他只想著要唱好每個音符,他就只能停留在技巧上。在今晚的CCCMIW 雋永詩歌 網課上,我會以他為示範,跟大家談談如何唱好詩歌!See you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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